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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塞拜疆共和國國家銀行是根據阿塞拜疆共和國總統於1992年2月11日頒布的《關於設立阿塞拜疆共和國國家銀行的法令》成立的。由於2009年3月18日阿塞拜疆共和國全民公投通過的《關於對阿塞拜疆共和國憲法進行補充和修正的法案》生效,阿塞拜疆共和國國家銀行更名為「阿塞拜疆共和國中央銀行」。中央銀行的主要目標是在其法律規定的權限範圍內維護價格穩定。在不損害主要目標的前提下,中央銀行在其授權範圍內,依據金融市場相關法律,維護金融穩定。

CBAR

監管中
CFI
10-15年
賽普勒斯監管
英國監管
阿聯酋監管
南非監管
阿塞拜疆監管
約旦監管
瓦努阿圖監管
塞席爾監管
全牌照 (MM)
外匯直通式處理 (STP)
衍生品交易許可 (MM)
外匯交易牌照 (AGN)
外匯交易牌照 (EP)
衍生品交易許可 (EP)
主標MT5
區域性交易商
阿聯酋衍生品交易許可 (MM)已撤銷
高級風險隱患
離岸監管
7.15
天眼評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