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索

黎巴嫩中央銀行依據1963年8月1日第13513號法令頒布的《貨幣和信貸法》成立,並於1964年4月1日正式運行。黎巴嫩中央銀行擁有法定的貨幣發行權。根據《貨幣和信貸法》第70條,黎巴嫩中央銀行被賦予維護本國貨幣的使命,以確保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。

BDL

監管中
CFI
10-15年
賽普勒斯監管
英國監管
阿聯酋監管
南非監管
瓦努阿圖監管
塞席爾監管
全牌照 (MM)
外匯直通式處理 (STP)
外匯交易牌照 (EP)
衍生品交易許可 (EP)
主標MT5
區域性交易商
阿聯酋衍生品交易許可 (MM)已撤銷
高級風險隱患
離岸監管
7.11
天眼評分